根据教育部41号令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保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异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异动范围
(一)退学
1.学生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达到学校规定,即《郑州理工职业学院课警告、留级、退学管理办法》中退学条件的。
3.在校学习时间三年制专科超过 5 年者,五年一贯制超过 7年者。
4.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
5.经过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6.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8.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无效者。
(二)休学
因病经指定二级甲等医院诊断,确须停课治疗、休养超过6周的。
(三)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复学
1.学生因病休学以 1 年为期限,累计不得超过 2 年。休学期满,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退出现役时间为准,2年内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学籍异动工作流程
(一)退学
1.对主动退学的学生,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退学申请表(附表1);对自动退学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退学批复意见(附表2)。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 在公告栏张贴退学学生学籍注销的公示(附表3),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二级学院向退学学生本人或家人送达退学通知书,无法送达者学校官网公示视为送达。
3.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后,退学材料报学校审批,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在学信网平台注销电子学籍。
4.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退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二)休学
1.休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休学申请表(附表4)。病休的学生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休学材料由二级学院报学校审批,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暂停电子学籍。
2.学生病休以 1 年为期限(因病休学未治愈者,提交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2年),病休累计不得超过 2 年,学期结束前开始休学者,该学期按休学计算。
3.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发生任何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保留学籍
1.保留学籍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保留学籍申请表(附表5)。应征入伍的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保留学籍材料由二级学院报学校审批,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暂停电子学籍。
2.学校保留其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发生任何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复学
1.复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复学申请表(附表6)。病休复学的学生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退役复学的学生提供退伍证书。复学材料由二级学院报学校审批,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恢复电子学籍。
2.复学学生编入原专业的相应班级继续学习。
三、学籍异动工作要求
为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学籍变动,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7日之前将学籍异动各项材料(附表1-7)上报学籍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