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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发布人:王思奇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3/5/4 10:09:45
郑理学〔2023〕23号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郑教基函〔2023〕26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应届毕业生)

学院

机电

工程学院

建筑

工程学院

信息

工程学院

经贸

管理学院

艺术

传媒学院

学前

教育学院

名额

5

5

12

8

4

5

(二)三好学生(非应届毕业生):

学院

机电

工程学院

建筑

工程学院

信息

工程学院

经贸

管理学院

艺术

传媒学院

学前

教育学院

名额

8

5

12

9

4

4

(三)优秀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

学院

机电

工程学院

建筑

工程学院

信息

工程学院

经贸

管理学院

艺术

传媒学院

学前

教育学院

名额

5

5

12

8

4

5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基础。按照德、智、体、美、劳五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学院推荐。评选申报工作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领导下进行,可吸纳教学部门教师参加。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三)学校审核。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侯选名单,组织评选,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结合学生自荐材料、平时成绩、遵守纪律情况等综合表现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四)学校公示。报请学校同意后,对拟推荐的人员予以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郑州市教育局高教处。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示范引导,强化管理。要加强对拟推荐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率先创优,选树典型。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
    六、报送材料。附件
    各二级学院于5月4日前,将纸质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zzlgxsc@126.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郑州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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