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理学〔2023〕5号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校大学生爱国励志、努力进取、求真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3%,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30%中进行评选。
机电工程学院:26人 建筑工程学院:24人
信息工程学院:61人 经贸管理学院:41人
艺术传媒学院:23人 学前教育学院:25人
合计:200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三)综合测评思想品德素质分须是良好或以上等级。
(四)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各种校级以上表彰,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六)在校期间未受过在校期间无受到任何处分,无不诚信表现记录。
(七)在校期间考试或者考查课成绩考核无不及格现象。
(八)被评为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最后一学年各科成绩达不到及格以上,或在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
(九)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十)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推荐。
四、工作要求
1.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预选公示。各二级学院预选推荐名单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五、时间安排
(一)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学习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清楚评选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二)2023年3月2日-3月7日各二级学院内部公示推荐人选。
(三)2023年3月8日下午15:00前 以学院为单位将评选推荐材料报学生管理科(含纸质文档、支撑材料和电子文档)邮箱:zzlgxsc@126.com。
(四)2023年3月9日-3月17日学生处审核汇总,报请学校同意,给予公示。
五、相关材料
纸质文档均采用A4幅面,电子文档均采用word格式:
(一)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2份,不需提交电子版;
(二)202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三)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四)各学院提交被推荐学生班级成绩单,并醒目标出推荐学生成绩,由学生处审核。
附件: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院业生汇总表
3.学生在校期间获奖情况统计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