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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住宿及退宿管理》
来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发布人:王思奇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2/10/27 15:32:56
住宿及退宿管理

       第三条 学生入住宿舍管理。
       (1)学生住宿由二级学院协助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2)新生入住公寓应当办理住宿手续,缴费后由公寓中心安排住宿;
       (3)在校生新学年入住时,应当按照预定住宿方案入住,养并按时办理住宿注册登记和缴费手续。
       第四条 学生离校退宿管理。
       (1)学生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离校应当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办理离校退宿手续时应当出具相关证明,由公寓管理中心按照退宿管理办法具体办理;
       (3)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腾空床位、交还宿舍公用物品,搬离寝室。
       第五条 特殊情况退宿管理。确因患某种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坚持在校学习但不适宜在学生公寓集体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学生家长出具的保证书,经校二级学院书记审批,在学生处备案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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