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41号令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保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异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异动范围
(一)退学
1、学生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达到学校规定,即《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留级、退学及毕业前清考管理办法》中退学条件的。
3、在校学习时间三年制专科超过 5 年者,五年一贯制超过 7
年者。
4、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
5、经过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院学习者。
6、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8、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无效者。
(二)休学
1、因病经指定二级甲等医院诊断,确认须停课治疗、休养超过6周的。
2、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复学
1、学生因病休学以 1 年为期限,累计不得超过 2 年。休学期满,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退出现役时间为准,2年内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学籍异动工作要求
(一)退学
1、对退学学生的处理,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退学批复意见,主动退学的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退学材料报学籍中心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由学校出具退学报告,文件由二级学院送达学生本人或家人,无法送达者校内公示视为送达;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注销电子学籍。
2、各二级学院要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退学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二)休学
1、休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休学申请表。病休的学生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应征入学的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休学材料报学籍中心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暂停电子学籍。
2、学生休学(病休)以 1 年为期限(因病休学未治愈者,经医院证明,学籍管理中心批准,可连续休学2年),累计不得超过 2 年,学期结束前开始休学者,该学期按休学计算。
3、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发生任何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复学
1、复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复学申请表。病休复学的学生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退役复学的学生提供退伍证书。复学材料报学籍中心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恢复电子学籍。
2、复学学生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四)学籍异动各项材料于3月18日之前报学籍中心审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