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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发布人:王思奇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2/2/22 8:29:0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激励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办思政〔2022〕28号)相关要求,现对我校开展2022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分配
    1.“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申报名额1人;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申报名额1人。
    二、评选对象
    1.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二级学院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2.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专职从事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和副厅级(含)以上干部不作为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使思想政治工作活起来,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4.热爱辅导员工作,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工作得到学校、二级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4年(不少于2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5%以下,所带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 
    5.近两届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投身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探索,连续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年(含)以上。积极参与国家以及省级组织的心理类培训,踊跃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能够形成示范效应,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熟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政策,钻研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技巧,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的各类心理困惑,且咨询过程规范,咨询效果良好,受到师生的肯定和好评; 
    4.善于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有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5.近两届已经获得“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人事处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学工部门出具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相关获奖、论文、课题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申报人员如实认真填写推荐表,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9日前统一将申报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信箱:1769232118@qq.com,邮件名称为“二级学院+姓名+申报奖项”。 
    3.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图书馆一楼105室。
    联系电话:梁晓晓 15736998175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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