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2021年9月10日印发)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豫教资〔2021〕5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类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伍学生退伍证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纸质申请材料认真核查。无误后,上报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资助中心将信息录入到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二、统计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
1、服兵役国家资助条件。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即可申请,2011年毕业,2012年入伍的不可申请。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2021年度的应征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3、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
(二)直招士官
1、直招士官资助条件。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应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2021年度应征入伍的直招士官学生。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1、退役士兵资助条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教育资助。
2、学费减免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
3、今年高职扩招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截止到填报统计数据之前未报到入学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2021年10月8日—10月14日,各二级学院将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收集完毕上交至学院资助中心。针对大一新生,各二级学院可通过微信,qq等网络工具收集学生电子版照片并打印上交,新生报到后及时收集原始材料并上报至校资助中心更换电子照片打印版材料。
2、10月15日—21日,学院资助中心审核资料并完成河南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并提交。将加盖学校行政公章的纸质国家教育资助情况明细表资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中心对系统信息和纸质材料统一进行审核。
3、要求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数据务必要真实、准确、完整。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