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12号)文件要求,为保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现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籍清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学生成绩未达到学院要求或者在学院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达到学院规定,即《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留级、退学及毕业前清考管理办法》中退学条件的。
3、在校学习时间三年制专科超过5年者,五年一贯制超过7年者。
4、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
5、经过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院学习者。
6、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7、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8、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无效者。
二、工作要求
1、对退学学生的处理,由学生所在系部填写退学处理报告,连同有关材料,报学生处签署意见,主管院长审核,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由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文件由系部送达学生本人或家人,无法送达者院内公示视为送达;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信网平台注销电子学籍。
2、各系部要在公告栏张贴《关于对自行退学学生学籍注销的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各系部于2020年6月10日之前将相关表格报学籍中心。
4、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退学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附表1:XXXX系关于对XX给予退学处理的报告
附表2: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
附表3:XXXX系关于对自行退学学生学籍注销的公示
附表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籍清理统计表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