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系部、班级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制度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朱喜涛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0/5/18 16:43:05
为了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新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系部、班级疫情报告人职责
1.党团总支书记是本系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本班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
2.在学院领导下,具体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班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信息收集、汇总、报告管理制度。
4.协助学院和上级卫生部门对本系部、班级发生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接受学院和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系部、班级学生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生出勤、健康情况进行检查。
二、系部、班级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建立由学生到班级、班级到系部、系部到学院的传染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1.做好学生传染病疫情监测。根据学院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症状、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同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2.发现公共卫生事件后,须在2个小时内上报。迟报、瞒报等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