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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朱喜涛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8/9/18 16:15:56

为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招生公平公正、规范高校办学秩序,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7〕759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证我院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振红
副组长:赵金昭  孙春丽  万振松  李书要  高建炳
成  员: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办、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党团总支书记。
各系部相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系部主任为组长,党团总支书记、2018级辅导员、有关专业老师为成员。全面负责本部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对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复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复查时间及对象
(一)复查时间
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31日
(二)复查对象
2018级录取报到的普招学生
三、复查内容及形式   
(一)照片核对 
辅导员要将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与考生本人以及身份证上的头像进行对比,确认无误的由学生本人在纸质照片对照表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9月10日-25日各系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照片,并将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版照片交学籍管理中心核查,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二)基本信息核对
要求将每位新生的高中档案拆开,针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高中档案信息、身份证等信息按照“五对照”原则逐一进行核查,并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基本信息复查登记表》。若发现学生信息不符、材料不全或者考生号、姓名等重要信息有疑点的,要迅速核实清楚。对重点怀疑的对象,特别是新生入学时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到注册的学生,要使用身份证扫描器对这些学生身份证信息进一步扫描验证。确保每位学生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情况存在。
组织新生填写学生学籍表,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内容或字迹不相符的把情况与拒绝审查者名单一并报学生处处理。各专业班级复查结束后,负责审查的辅导员需在审查表上签字确认,交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文化和专业课目复测 
教务处负责安排文化和专业课目复测工作,具体复查时间及复查内容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学生必须带身份证参加考试,因其他原因不能出示证件者,须经学院同意,出示有关证明方能参加考试。复测成绩与高考成绩出入较大、测试试卷笔迹与省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
教务处于2018年9月25日前上报各系部《2018级新生入学复测情况登记表》(见附表3),各系部文化和专业课目复查报告,学院2018级新生文化和专业课目复查报告。
(四)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审核。我院定于2018年9月10日-12日对录取报到的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复查,对存在异议的,要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五)身体健康复查 
我院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安排统一时间对新生进行体检,各系部积极配合医院对新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查。未在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体检的学生,学院将再次安排时间体检。
对于个别新生精神、身体复查出异常情况,要认真查清原因如实上报。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系部根据复查情况撰写复查报告,于2018年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汇总,并提交《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基本信息复查登记表》(见附表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异常学生登记表》(见附表2),系部负责人撰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以上材料学生处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一)对复查合格者,由学籍管理部门在一个月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确认其学籍。
(二)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者,学院对其进行退学处理并将其真实身份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复查结束后,根据医院身体复查报告,领导小组对健康复查不合格者作出处理:
1.患有短期内不能治愈的疾病以及其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系)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康复后复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延期报道的学生,入学后再进行资格复查。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两周不报道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将入学测试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联系起来,复测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处者将进行重点核查,若发现伪造材料、冒名顶替、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现象要及时报学生处。对于有疑问而又无法确认的报学院处理。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举报电话:0371-60870895。
六、工作要求
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学院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切实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学院将组织检查组对各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通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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